中广网重庆12月29日消息(记者吴新伟)重庆市高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昨天联合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从下月1日开始,建立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和以其他律师名义进行“隐性代理”的信息库,严查法官近亲属隐性代理案件。
根据《法官法》规定,法官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两年后,离任法官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该市高院院长钱锋称,目前仍存在退休、离任法官幕后疏通关系,对案件实行“隐性代理”的情况,影响司法公正。为抑制这种现象,将专门治理“隐性代理”,以维护司法的公正廉洁。
据介绍,建立信息库,市高院会每年向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通报一次离任法官名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也会每年向市高院通报一次离任法官、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和以其他律师名义进行隐性代理的情况。另外,相互通报法官与律师具有亲属、朋友、战友、师生、曾经是同事等特定关系的情况,以及法官与律师违反回避制度、任职限制制度的情况,共同加强对法官、律师的监督、教育、管理。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表示,法官与律师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距离,建立一道“防火墙”,要做到“私下少交往,有案子慎交往”。今年以来,该局处理了一批向法官行贿的律师,并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了警示教育。林育均说,法官与律师之间还要有“沟通桥”,如果律师正常合理的诉求没有相应的沟通渠道来支持,反而容易滋生“幕后交易”,最终损害司法公正。律师办案要有自己的尊严,宁可输官司,也不能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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