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9, 2010

年近七旬成消防志愿者

  “邻居火中救出5岁男孩”续

  新闻回放:26日14时许,在长春市前进西街与卫星路交会处附近,一栋教师楼四单元502室燃起大火,邻居将室内5岁孩子救出。

  本报讯(记者崔宝峰)“我真没想到,我和老伴儿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就得到这么多荣誉。我们感觉既高兴又惭愧,以后我和老伴儿还要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不辜负相关部门对我们的期望。”28日,被聘为消防志愿者后,救出5岁男孩的陈艳华说。

  28日14时许,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宋洪峰和支队领导到陈艳华家慰问,并聘请年近七旬的她和老伴儿为消防志愿者。随后,宋洪峰亲自为陈艳华披好绶带,并颁发聘任证书及消防纪念品。陈艳华介绍,她和老伴儿从没得到这么高的荣誉,他们以后要帮助更多的人。

  “我很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行动,才避免一次有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我代表全体消防官兵感谢你们!而且也让其他省市人民感受到我们长春市,是名副其实的最具幸福感的城市。”宋洪峰激动地对陈艳华说。

  据介绍,2011年,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要继续加强对全市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工作,争取市区内每栋居民楼都要有一到两名消防志愿者,而且市区内每个社区还要配一名消防协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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