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31, 2010

我国首部汉语口语测试标准明年实施

  中新社天津12月31日电 (记者 田齐)中国首部适用于母语非汉语人群及华人华裔汉语口语水平测试的国家标准《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已由语文出版社出版,将于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国家汉语口语水平测试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赵德韵31日告诉记者,与《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相配套的《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指南》编撰工作已近尾声,计划明年2月与考生、教师、测试研究者和测试管理者见面。撰写中的汉语口语教材《说汉语 通中国》,按照“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及测试”理念,区分不同层级、生活领域、生活场景,从语言习得的规律和交际情景的需要出发,体现口语交际的任务性、真实性和开放性,以期有针对性地满足学习者汉语口语交流的需要。

  据了解,这项由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起草的国家标准,将汉语口语水平等级标准规定为三等九级,即初、中、高三等。测试词语表分初等(2100条)、中等(3100条)、高等(3100条),共8300条。日常生活领域包括最基本生活领域、较广泛生活领域、更广泛生活领域等三个基本层级的三十个具体区域。主要测试应试人日常生活领域运用汉语口语交际的语音水平、理解水平和表达水平。

  目前,国家汉语口语水平测试考试委员会及办公室设在天津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该项考试的业务研发及运行管理工作。全国九个试点省、区、市已设置了30余个汉语口语水平测试考点。明年将在开展师资培训、认证工作的同时,在有汉语口语水平等级考试需求的海外地区,设置考区、考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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