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股民”参与分红,还应参与管理

  回应《无锡创富试验:房权换股权》(3月6日柒周刊A12版)

  无锡加入富民合作社的拆迁户喜笑颜开,每年享受分红,实现了从房权换股权的转换,这种做法非常独特。可我觉得仅此还不够,拆迁户作为股东,要想确保其收益稳定,增强抗风险能力,还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不仅参与分红,还应参与决策与管理。(仪征 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