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律协原副会长:法院年末不立案系剥夺当事人权利

许智慧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原副会长 许智慧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原副会长

  有的法院每年10月、11月末就不给立案,是在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原副会长许智慧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现在法院司法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审结后的案件案卷应该在网上公开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

  审结案件应在网上公开

  新京报:近期,最高院在司法公开上推行了裁判文书上网等一系列举措,你如何看待当前的司法公开现状?

  许智慧:最高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去年做得是非常不错的,但这有一个落实的问题。据我了解,现在各地落实的情况还不均衡,有的公开的程度不高。虽然司法公开在推行初期,但是各地还应该加快公开的速度。

  新京报:你觉得现在公开的力度够不够?

  许智慧:应该讲这种做法还是好的,但是力度还是不够,应该有更多的案件内容公开出来,接受社会监督。

  新京报:在哪个方面应该加强?

  许智慧:比如审结后的案子的案卷应该公开出来,可以在网上公开,供社会监督和查询,这无论是对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都是有好处的。

  个别敏感案件立案困难

  新京报:在你的执业生涯中,你觉得最困惑的问题是什么?

  许智慧:现在我对立案的问题是比较关注的。在我接触的案子中,有一些敏感的案子基层法院不给立,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不算少数。

  新京报:法院不立案的理由是什么?

  许智慧:有的法院根本不说明理由,就是不给立。现在每年的11月末,法院为了结案率的考虑,不立案,有的法院10月末就开始这样做,这是在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

  新京报:你觉得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许智慧:最高院应该出台相关的文件,对这种基层法院约定俗成的规则进行制止。另外,基层法院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也该提升,基层法院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惩处。

  本报记者 邢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