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残疾人坐公交未获优惠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

  学生小王是一级肢残,他持残疾人证在郑州乘公交车时,却被司机告知不能享受乘车优惠。一气之下,他将郑州市公交总公司告上法庭。前天,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调解,公交公司向原告赠送一张含有60元交通资费的纪念卡,被告律师则拿出1000元,并代表公交公司向原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