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实习生 王小天 记者 陈俊儒 ) 近日,想在新疆伊犁购房的王春江在申办首次购房时遇到了麻烦。由于在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登记与其同名的无房者有30多人,他无法从该中心开出首次购房证明。
王春江依照新政策给自己算了一笔账:按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子计划,如该房屋系王春江家庭购置的唯一住房,他则需按1%的比例缴纳契税,共计4000元,但如果王春江无法证明其购置的房屋是家庭唯一住房,他则要按规定缴纳3%的契税,也就是要多缴契税40万×(3%-1%)=8000元。
“如果不能证明我这次购房是家庭唯一住房,我不但要多缴税,就连银行贷款利息也要多算。”王春江无奈地说,他曾去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中心开具首次购房的证明,但该中心登记的与其同名的无房户多达30余人,其中部分同名人连身份证明信息都没有,就这样他需要的首次购房证明无法开出。
3月14日,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科负责人表示,首套购房证明就是证明此人之前未购置房屋,只要经工作人员核实未在市房产交易中心做产权登记的市民,均可开具无房记载证明。“但因1986年国家开始试点实施房产证的核发工作时,并未要求必须登记房产持有人的身份证明信息,以及当时的登记工作都以人工抄录为主,所以造成今天这种身份信息难以核实的结果。”该负责人说,1987年正式核发房产证后,除当时的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现市房产交易中心前身)之外,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及当时的米东区也可核发房产证,这种多部门核发房产证的方式也造成了信息收录不全的结果。
“现在我们已经建立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库,里面将每套房从建设、审批到买卖过程均做了详细记录,也就相当于房屋的身份证,其中也记录了一套房屋不同持有者的详细信息。”该负责人表示,在该数据库的建设中,工作人员也将对此前工作人中出现的错、漏登记现象进行补充和修改,预计今年10月底将完成全部数据记录工作。
据悉,市房产交易中心建立的这座数据库现在已与契税、银行、公正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内接,这不仅提高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可防止那些以代办为生的行骗者出具假文书诈骗市民。“相关部门均可通过这座数据库进行电子文书的传递,杜绝了用纸制文书造假行骗的机率。”该负责人表示,因重名无法开具首次购房证明的王春江可到银行或契税收缴部门申请相关查询,随后再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具首次购房证明,随后只需在家等相关部门通知即可前往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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