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规范才能平息“催乳师”的争议

  这几天的一些新闻网站和论坛上,有关“催乳师”的话题比较热,其中杭州一位名叫翟轩逸的催乳师,据说她的催乳技术了得,收入也颇丰。而网上一张上海男性催乳师的照片,更是吸引众多网民的眼球。

  (详见本报今日A4版)

  □本报首席评论员 王国荣

  催乳、催奶,并非新鲜事,早几年前就出现了。在这个多元社会里,哪只有“360行”,一些被认为不可思议的行业,都一个个催生了。虽说“行行出状元”,但不少这个“师”、那个“师”的头衔,大多是自封的。比如“美容师”、“按摩师”、“扦脚师”等职业,大多未经劳动部门认可,也无相应的行业资质标准。

  就拿“催乳师”这个职业来说,存在总是合理的。“催乳师”职业的催生,必然有其一定的市场空间,有部分产妇催奶需求,而且不否定“催乳师”中有从事过妇保医院工作的,有从事过专业家政服务的,也不乏有一技之长。但是,“催乳”毕竟不同于一般的肩背、足底按摩,在这一敏感部位操作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产妇甚至待哺婴儿的健康。

  我无意描黑这一职业,可也不能不对潜在的危险和安全隐患不加重视。早在2007年3月初,新华社等媒体报道过,当时刚做妈妈4天的李女士哭着到长春市妇产科医院乳腺科就诊,她因经“催乳师”催奶后,乳房肿胀得像汽球,疼痛难忍,经查李女士乳腺大面积挫伤、断裂,医生说这是催乳方法错误所致。尤其是未经任何培训的保姆、钟点工,以为这一行挣钱多就纷纷转行做“催乳师”,这就加大了危险系数。

  随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和“催乳师”等职业的兴起,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制度,规范“360行”以外行业和职业行为,填补一些新兴行业的管理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