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西城法院对雪碧汞中毒事件中投毒女刘晓静作出一审判决:刘晓静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晓静的同伙、保安员高星原获刑5年。
2009年11月7日,马赛从雪碧中喝出汞后,通过家人向媒体披露此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关注。警方调查后确定该事件为人为投毒,并把侦查重点转移到马赛及一同就餐的刘晓静身上。
警方查明,已婚的刘晓静与比自己小的马赛成了恋人。因马赛家人坚决反对二人恋情,马赛便疏远刘晓静。刘晓静对此颇为不满,并怀疑马赛与歌厅小姐有染,便有了报复的想法。刘晓静找到某大厦保安高星原当帮手,高自称学过生物医药,他指导刘晓静购买体温计,取出水银放在食物中,试图毒害马赛。
刘晓静一共下手三次,前两次未得手。11月7日,在西单大悦城豆捞坊,刘晓静往雪碧中倒入汞珠。马赛喝下后,中毒被送往医院治疗。
法院审理认为,刘晓静、高星原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二人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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