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别过度阐释“一万元引21个失主”

  郑州市公交三公司212路车长拿到乘客高大妈捡到的1万元现金后,为寻找失主犯起了愁——消息传出后,引来了21个“失主”。(今日《新安晚报》B15版)

  用见利忘义来形容20个冒领者应该并不为过。原本不起眼的一件事,因为蜂拥而至的冒领而具有了抓人眼球的新闻效应。拾金不昧的人越来越少,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反过来说,如此“一万元引21个失主”的事儿似乎却越来越多。这就像一把匕首捅破了一层遮羞布,将道德沦落的悲哀赤裸裸地展现出来。

  我无意为某些丑行辩护。但“一万元引21个失主”终归是极端的个案,只不过,这种“少数人的不道德暴力”在现代信息社会被无限放大,给人某种以偏概全的错觉。而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放大,就直接导致了社会性的道德焦灼。继而演变成一种自我性的道德束缚,反过来助推道德的放量下跌——“讹人的南京老太”只有一个,但马路上不敢伸手的路人却有一群,当不敢伸手的人越来越多,漠视他人危难便有了义正词严的借口,道德规则便成为橡皮泥——很多时候,道德就是这样“下滑”的。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我们庞大的人口基数,“20个冒领者”算不了什么。见利忘义之所以被人唾骂,说明绝大多数人还有耻感。所以,千万别过度阐释“一万元引21个失主”。将个案无限发挥,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进行貌似深刻的反思,才真正是对于道德的戕害。□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