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26, 2010

受害人含泪控诉宋山木是败类 律师:量刑畸轻

  

受害人含泪控诉宋山木是败类律师:量刑畸轻
受害人罗云(化名)。资料图

  

受害人含泪控诉宋山木是败类律师:量刑畸轻
宋山木办公室中放置的宋山木个人照片。新快报记者李咏祁/摄

  受害者:我不是被迫?她儿子敢发誓吗?我敢!

  受害者罗云哽咽控诉宋山木是“败类”,反驳其母说法

  ■新快报记者 胡非非

  “宋山木案”一审宣判了,对于结果,受害人罗云(化名)是否能接受?她眼中的宋山木是一个怎样的人?山木集团到底在执行一种什么样的企业文化?昨日,罗云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对宋山木给自己造成的巨大伤害进行了沉痛控诉,其间几度哽咽。

  “我也看了(媒体报道)宋山木的母亲在法庭上哭诉说的那些话,我想说,你是作为一名母亲,但是我妈妈也是一名母亲,你现在敢当着你儿子的面,让你儿子发誓说我不是被迫的吗?我问下她儿子敢发这样的誓吗?我敢!”——受害人罗云

  “我一直生活在焦虑之中”

  新快报:你对判决结果怎么看,满意吗?

  罗云:我自己觉得还是有点轻,但起码来说,法律给了我一个公正的结果,证明我说的话是真的,我是清白的。赔偿我不在乎,我要的是宋山木的(强奸)罪名成立。

  其实当我知道这个结果的时候(前日判决时,罗云未到庭,结果由代理律师通知她。记者注),高兴是有一点吧,但更多的还是一种很焦虑的心情(难过)。

  新快报:为什么焦虑,因为他要上诉?

  罗云:(有些哽咽)其实从案发到现在,我的整个生活状态一直都是很焦虑的;(宋山木)他又要上诉,我不知道上诉的结果会怎么样;而且,因为这件事,我老是要换新的地方,每一次换地方我都需要时间去适应。

  “害怕我的信息公布出去”

  新快报:换地方是为了逃离,摆脱痛苦的记忆?还是因为此事而产生的一种不安全感?

  罗云:嗯(犹豫,矛盾)……之前(案发)在深圳,我不想在深圳呆了;现在也不想在广东省呆了。现在这件案子判出来了,我害怕我的信息公布出去,我们公司的人知道,我不知道到时我是否能够承受周围这些(人)给我的压力。(再度哽咽)我也不知道到时我父母会遭受什么样的压力,这些我都想不出来。

  他要上诉“我很期待结果”

  新快报: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罗云:宋山木说要上诉,我很期待结果。

  新快报:担心或害怕遭到报复吗?

  罗云:我担心的不是我说的这些事情,因为我说的都是实话,可以经得起任何人去审。但是对于宋山木来说,我太渺小了,我不知道中间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我相信,法律能给我第一次公正,就一定会再一次给我公正,只要我说的是实话,只要有公理在。

  新快报:“宋山木案”对你的人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罗云:我之前给自己定下了什么样的目标,以后还会照这个目标走。但是我通过这件事,也学到了很多东西。

  新快报:学到了什么?

  罗云:通过很多人对待这件事情的态度,我发现,只有自己想保护自己,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时候,才会有人帮你;如果你自己都不想,别人是帮不到你的。而且,经历过这样的一件事,对我的职业选择,也算是给我上了沉痛的一课。

  “他一点悔改意思都没有”

  新快报:你怎么看待宋山木这个人?

  罗云:他完全是一个败类……(难过,哽咽)现在事实都已经摆在他面前了,法官都已经判出来了,他(却)完完全全的,一点悔改的意思都没有。

  而且,我也看了(媒体报道)宋山木的母亲在法庭上哭诉说的那些话,我想说,你是作为一名母亲,但是我妈妈也是一名母亲,你现在敢当着你儿子的面,让你儿子发誓说我(罗云)不是被迫的吗?(强调)我问下她儿子敢发这样的誓吗?我敢!

  企业“完全没有人身自由”

  新快报:山木集团的企业文化呢?

  罗云:我当时刚进去的时候,对它的企业文化完全接受不了,这也是导致我辞职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它(里面)是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的。(比如)不让我们用我们真实的姓名,真实姓名是我们的父母给的,它有什么权力不让用?这首先就是对我们人身的一种不尊重;还有几百条规定,到处都是罚款,它有什么权力去罚款?而且,我们身处的环境,完全就是像被圈养了一样,不像是在工作。

  新快报:对人和人的思想是一种禁锢?

  罗云:不仅是禁锢。有些女同事,我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矛盾)在工作的时候,有些人好像完全就是没有自己的思想,不知道在做什么,盲目崇拜……

  公司的人员流动这么大,内部全都传得沸沸扬扬的,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我希望他们(领导)要想想清楚,要凭良心,不能只为钱。

  受害人代理律师:我很佩服罗云 山木量刑轻了

  新快报讯 记者 胡非非 报道 法院一审认定宋山木强奸罪成立,判刑四年,对于这个“暂时的胜利”,受害人罗云(化名)的代理律师郭建梅昨日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认为,法院“量刑畸轻”。

  赔偿款还“不够律师费”

  新快报:获知判决结果后,什么感想?

  郭建梅:很高兴。对于判决结果,赔偿方面太低了,才四千多块钱,连支付她之前聘请的律师的律师费都不够。此外还不包括她因为受伤害而应获得的名誉赔偿、精神损失以及参加开庭花费的路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

  另一方面,从量刑来说也轻了。他采取的方法很恶劣,比如将女孩子带到他的寓所,采用恐吓、威胁等手段,用一些很恶心、变态的方法来强奸她。再者,此案的影响巨大,这样的判决结果明显轻了。

  “每次开庭她都抖得不行”

  新快报:那这种结果对于受害人来说,算是一种胜利吗?

  郭建梅:应该算吧。

  新快报:你如何看待你的当事人罗云?

  郭建梅:我很佩服她。她很勇敢地站出来了,说自己不怕丢人,不怕威胁,为了让别的女孩子不再受到伤害,她宁愿牺牲自己,一告到底,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她显得特别坚定,坚强,锲而不舍,要知道每次开庭她都抖得不行。

  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孩子,敢于挑战这么强大的企业和企业家,这是一种强烈的对比和反差,让我很敬佩。

  新快报:能说坚持就能获得胜利吗?

  郭建梅:是的。我觉得像宋山木这样的名人犯罪,会对全社会起到一种警示作用。其实不管任何人受到伤害,不管你面对的是多么强大的一方,只要你能勇敢地站出来,坚定意志,依法维权,你就可能获得自己的权益和尊严。要相信法律,相信公平正义。

  职场不只一个“宋山木”

  新快报:“宋山木事件”在现代职场中典型吗?

  郭建梅:很典型。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的老板,都拿女员工当成家奴一样对待。比如说在山木集团,《山木基本法》有二百八十多条,每一条都不许怎么样不许怎么样,像封建家庭的一种管理,这实际上就是对个人的不尊重。

  其实我们做这个案子不是光为了维护几个女孩的权益,我们更希望通过这次公益诉讼,来推动这方面制度的建立和法律的完善,让企业担当起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起企业内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机制。这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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